泰兴市第二高级中学和美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2025-02-26 20:02:00
一、“以和为美、以美育和”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符凯
副组长:卜春富、蒋建武、陈贵东、戴俊
组员:叶俊泽、赵新民、王霞、高志迅、曹文进、各年级组及班主任
二、活动目的
1.树立榜样:挖掘在品德、学业、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弘扬美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学生“和谐共处、崇德向善”的文化氛围。
3.促进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多维度均衡发展,培养新时代高素质人才。
三、评选标准
围绕“和”(和谐共处)与“美”(品德高尚)两大核心,制定以下标准:
1.品德之美(30分):无违纪记录(15分),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社区服务等,每5小时加1分,上限15分)。
2.和谐之美(20分):在班上矛盾调解、团队合作中表现突出(10分),家长评价其家庭责任感、沟通能力(15分)。
3.学业之美(20分):综合成绩年级前30%(10分)年级前40%(6分),单科竞赛获校级以上奖项(校级奖+3分,市级+5分)。
4.身心之美(15分):心理健康,乐观向上,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测试成绩良好(15分)。
5.行为之美(15分):仪容仪表抽查合格率100%(10分),举止文明,遵守公共秩序,爱护校园环境(5分)。
四、活动流程
1.通过班会、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评选意义与标准,鼓励学生自荐或班级推荐。
2.每班推荐2名候选人,提交个人事迹材料(200字左右)及相关证明(荣誉证书、活动照片等)。
3.年级组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筛选出校级候选人名单。
4.对候选人在宣传栏里进行宣传,并颁发奖状。
五.奖项设置
“五星和美学生”称号(各年级5名)和美标兵(各年级10人)单项卓越奖(若干)
http://edu.taixing.cn/uploadfile/2025/0904/20250904080602193.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