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精神、凝心铸魂”清明祭扫活动方案
2018-03-30 15:00:00
为传承革命先烈英勇无畏的民族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凝心聚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创学习工作的新局面,同时也为推进我校省级法治文化教育课程基地建设与“和美”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学校将于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地点
泰兴市杨根思烈士陵园
三、责任科室
团委、校长办公室、政教处、安管办、总务处、高一年级组
四、参加对象
校长室全体成员,团委委员,校长办公室、政教处、安管办、总务处成员,高一年级组成员,高一体育组教师,高一年级全体学生及各班班主任
五、活动程序及责任人
1.活动准备
①提前通知学生每人准备好平底运动鞋、适量的水和干粮。(各班主任)
②
③联系杨根思烈士陵园,就相关事宜进行对接,准备旗帜、扩音器,提前订购花圈。(团委)
④安排参与教师协助维持秩序,提前安排好举校旗、现场发言和敬献花圈的学生代表。(年级组)
⑤各班安排好两名学生轮流举各自的班旗。(班主任)
⑥提前以广播会的形式做好安全教育,包括行走途中的安全和活动现场安全。(安管办)
⑦准备好出发前的动员会(会场布置、讲话稿)(校长办公室、政教处)
⑧准备相关药品并安排医务人员随队。(总务处)
2.活动过程:
3.征文:
参观结束后,以“传承精神、凝心铸魂”为主题撰写本次活动的心得。(年级组、团委)
七、活动要求:
1.团委委员、安管办成员协助年级组及各班班主任做好远足途中及活动现场的秩序和安全,责任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必须全程陪同学生,随时关注学生安全。
2.因身体原因不适宜长途步行的学生必须由家长请假,班主任同意之后,这部分学生在家休息,班主任必须并把相应的名单报到年级组。
3.活动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严肃认真的态度,注意文明礼仪;要按照规定的路线和要求统一行动,不得出现大声喧哗、嬉戏打闹、随意离队、破坏公物等行为;来回途中必须听从带队老师指挥,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擅自行动;清明节假期按时完成研究性、实践性作业。
4.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泰兴市第二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