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2016-11-16 16:14:00

作者:团委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二高 日期:2016年11月16日 点击:

泰兴市第二高级中学

关于举办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为进一步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法治文化教育课程基地建设,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经学校校长室研究决定,将于12月上旬举办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与形式

1.文艺作品展览:书法、绘画、摄影、科技小发明小制作等。

2.主题征文。

3.汇演:高一年级为现代诗词朗诵,高二年级为红歌汇,高三年级为古诗词朗诵。

二、活动时间

201612月上旬,其中三个年级的汇演时间分别为12678日的晚上6:30-8:00

三、奖项设置

文艺作品展览和主题征文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和班级组织奖,汇演设集体一、二、三等奖,以上三项均设“指导老师奖”。

四、活动要求

1.各班在1130日之前将节目名称和所用音乐伴奏汇总到团委,其中高一年级由叶俊泽老师负责收集,高二年级由燕炳阳老师负责收集,高三年级由冯美琴老师负责收集。

2.各班在122日之前将书画摄影等文艺作品送到高三年级组办公室(一号教学楼一楼东),每班至少5件,上不封顶,作品清单须一并上报。

3.主题征文由语文教研组负责,各年级语文备课组和班主任负责配合。获奖作品、获奖学生及指导老师名单于128日前汇总到何建东主任处。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泰兴市第二高级中学

20161116

 

附件一: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汇演节目单

附件二: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文艺作品报送清单

附件三: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主题征文获奖名单